政策信息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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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工信微报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3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提出,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公告》指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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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又来了!两部门发文明确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转载: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明确加大对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六大行业企业的留抵退税力度。3月23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介绍增值税留抵退税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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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家税务总局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助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实施方案》包括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服务业重点行业纾困扶持措施、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等三大方面共43条政策措施,涵盖税收减免、房屋租金减免、防疫支出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融支持政策等方面。其中,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12条,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7条,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5条,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7条,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6条,民航业纾困扶持措施4条。《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政策“组合拳”,帮助市场主体“降成本”;实施“四个精准”防控措施、落实“八个不得”防控要求,帮助市场主体“能开张”。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优化政策兑现流程,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并结合全省服务业发展实际,做好新一轮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政策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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